省林业厅:
根据《青海省林业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爱鸟周”活动的通知》(青林动〔2018〕172号)文件要求,我州以“保护鸟类资源,守护绿水青山”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我州就今年“爱鸟周”活动的主题、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和活动要求等做出了全面部署,活动时间为4月14-24日,活动地点主要以自然保护区及人口密集的地方,具体以公共场所、学校为宣传对象,深入开展“爱鸟周”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广泛组织中小学生及农牧民群众参加,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生态道德教育,全面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人民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4月14日,在海西州全民义务植树日即将来临之际,州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德令哈市森林公安局开展了以“保护鸟类资源,守护绿水青山”为主题的爱鸟周和义务植树日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为广大市民讲解了爱鸟护鸟及保护野生动物及重要意义,提高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形成保护野生动物、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风尚。此次活动共悬挂横幅5条,展示展板11块、展示宣传图片10张,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等宣传资料共650余份。
4月24日至26日,各市(县)林业局在所辖区内人口集中地、乡镇等开展了“爱鸟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活动通过讲解鸟类生活习性、保护鸟类方法和农田驱逐方法使广大群众认识到保护鸟类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了保护鸟类意识,受教群众表示回去以后将农田边为预防吃枸杞而做的竖网(捕鸟网)予以拆除,改用稻草人等方式驱赶鸟类;通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广大农牧民群众认识到非法猎捕、贩卖和经营野生鸟类,进入湿地干扰鸟类栖息地的严重性,引导群众自觉树立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法制观念。
三、强化执法,保护资源
为切实加强我州鸟类等生态资源的保护工作,预防非法交易来源不明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活动的发生,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的同时,对全州集贸市场、特产商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等场所开展了非法交易来源不明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查看了经营单位的人工繁育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情况、驯养繁殖种类、存栏情况、建立台账等相关工作。
累计出动警力50余人,车辆10余台,在检查中未发现非法交易、制售来源不明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力度,积极宣传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关注生态环境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爱鸟护鸟的良好氛围。建立打击整治长效机制积极查处非法猎捕、杀害、出售、收购鸟类等野生动物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附件:2018年“爱鸟周”活动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