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定和监督局机关的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承办机关文秘、档案、会议、信息、督查、信访、保卫、保密工作;
二、提出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和离退修干部管理工作,指导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州林业队伍建设;
三、负责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和防治荒漠化方面的方针、政策的调研工作,起草有关林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四、承办林业诉讼和行政复议;
五、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六、管理州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州各级各类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七、研究提出全州林业发展的经济调整意见;
八、监管国有林业资产以及局机关、直属单位的资产;
九、筹集管理林业基金及专项资金;
十、负责林业财务的统计与分析。
主任:许乃军 联系电话:822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