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指导全州森林资源管理;
二、组织全州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
三、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
四、监督管理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
五、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
六、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初审工作;
七、指导木材检查站的工作,指导有关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八、管理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
九、依法监督检查全州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和防治荒漠化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
十、指导全州林地调查、定级、评估工作;
十一、承办林业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科 长:李金善 8221367